‧神是無邊無際絕對無的圓,也是超限超縮絕對無的點。任何圓與點,都可以外擴到、內縮到絕對的無。圓是點、點是圓。都是神的示現,也是神的平台。
‧每個人都是不同造型的器皿,物質性的器皿,彼此是無法全然相互包攝的,唯有無邊無際絕對無形的包巾、圓,才能包攝所有的器皿,萬物只有透過非物體的神的愛,才能全然的相互包攝。
‧各人盡本份美,正是各人透過神的本質-真善美-,彼此得以相互做為典範,相互欣賞、穿透、包攝的「善的循環」。
‧個人因有其他個人的相分立、對立,因此是個人的存在,也因此有分別,形成自我、他我,並從人倫關係中相對的他之存在和宗教關係中相對的祂之存在,在彼此交互映照中,觀照到自己內裡心中的祂(耶穌在裡面的真我)。
‧宗教、神是絕對的綜體(absolute totality)、絕對的無(absolute nothingness),因之神、耶穌的生命是永生的,是無限的豐盛;真理是永恆的;道路是無限的寬廣。活著的是
生命、真理、道路、靈,不是軀體。唯,軀體是其示現表現。
‧外擴到無邊無際絕對無的圓,是「超越的述語面」,是外在超越的神;內縮到超限超縮絕對無的點,是「超縮的主語點」,是內在超隱的神。述語(神),因這樣既是外在也是內在,而化身為主語(我)的我,也就是「我的我」。「我」是人,「我的我」是神的靈。
‧所有的生命、真理、道路,都是神的光,任何學問、人生的道理也是神的光。任何三角形的內角總合都是180°,任何大小的圓形,其圓週率都是3.141618…,千手觀音的每隻手的背後都是救眾生的願念,任何人的內裡都有著絕對的愛,所有這些真理,都是神的光。所以神的光、愛、真理,是無所不在的。吾人能認知的,少之又少。
‧現在是過去與未來的接點。過去耶穌的人格美典範(原始的統合)與未來天國的永恆理境(終極統合),必須不斷的呈現在永遠的現在、當下(當下的統合),而為人們所體現。因此耶穌是隨時再來著,天國是隨時都呈現在現像、心境裡,而審判也隨時是升堂於耶穌內在化的吾人的良心平台上。
‧絕對無的神,包攝著、穿透在、示現在意識界、自然界、生物界、動植物界、人類的有形、有限個體、事物上。萬物都有神的一部份性質內在著。也就是愛,一樣的頻率。
‧宗教由於有絕對者的參與,因此是絕對的綜體。人間倫理則關連到不完全的偏向性(incomplete partiality),是相對性、有限性的個體事物。
‧有限的個體,可以部份地經驗到絕對者神的原始(初)統合,也就是耶穌「人格之美」的經驗。人就是在這種原始的統合中體現到神的表現。
‧對於神的體現,不能只透過個人自己而得,而是透過由個人組成的社群(倫理與宗教的社群)以及包攝著吾人的自然界意識界等而得。
‧神的體現必須經由倫理(人倫關係)。而倫理的完成,其基礎在宗教(神的平台)。人是在這種交互效應關係中,持續的、緩慢地在相對的境地中體現那絕對者一。(絕對矛盾的自己同一)。
‧人類所嚮往的是倫理與宗教透過統合而來的最高的生命本質的實現。
‧神是綜體,因此也是綜觀,也是全智、全能。神是絕對無的無限存在,因此也是絕對有的有限存在。正因為是無形,因此也是有形的現像性存在。
‧人生沒有偶然,都是必然。再細微的宇宙現像,都有其生成的理由。視為偶然,那是吾人知識的不足。不像神是全知、全能、且是遍在。
‧神的意旨(生命、道路、真理、愛)是無限的豐盛、寬廣、永恆。人必須捨棄人有限的意旨,溶入神無限意旨的平台裡,才能同享神的豐盛、寬廣、永恆。
‧終極主語(我)可溯源為終極述語(神)的一部份性質(DNA)之存在,而為神(天父)所包攝。終極述語(神)可限縮為終極主語(耶穌、人間、我等)的個體之存在,而內在於軀體裡。
‧吾人活著的不是肉體(我),而是神的靈(內在於我的我)。不要只看到、重視肉體的我,而是要體現內在於我的我,耶穌的人格之美。
‧耶穌不求自己個體(有限)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無形(無限)的意思(豐盛、永恆、寬廣)。
‧因此耶穌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祢的意旨成全。
‧耶穌始終是百分之百的意識到肉體的「我」與神靈的「我的我」之間二元競合的關係。而且是百分之百的順服在「我的我」之下。
‧我與汝與神。誠則靈,祂是神,誠心實在,是靈動,是神現。
A.是吾人見神示現於他身客體,同時透過共感自覺到我身主體內裡之神,與神同在的時刻。
B.是他人見神示現於我身客體,同時透過共感自覺到他身主體內裡之神,與神同在的時刻。
誠是捨我就祂,我與汝同身歸位於神之終極實在純粹經驗裡的靈動。
‧神是充滿生命動感與生活氣息的終極的、全方位的存在、理境。
‧人的存在性(有著神的內在的我的我)不是靜態的,而是動感的,它永遠不以一種獲致完滿的狀態出現,它常是在奮力爭取中。
‧實在中有二元性(「我」與「我的我」),道德生活是二元性的衝突的生活。神的真理是不能一下子展現的,只能作部份的和一步一步的展現。真理有無限的連續性,這無限的連續性是動感地為我們的內在的二元性所反映的。
‧動感的歷程,是由對抗而來的二元性持續著,同時也在實踐的活動中被統合起來,而無限系列的循環發展著。
‧受尊敬,也被侮辱;受責罵,也被稱讚;說寂寂無聞,其實是家喻戶曉;說憂傷,卻有喜樂;貧窮,卻富足;好像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哥後6-8)。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沒有缺(哥後8-15)。二元性的矛盾中,吾人一下子陷入二元分化的分別心中,一下子則又回歸一元統合的平常心裡。真理就這樣無限的連續著。跳脫出二元的糾結。交託
‧實在不離變化的歷程,是動感的。實在的實現,都是「在實現之中」留下二元性,不把它消融到那超越者方面去,卻使之滯留於無盡的延續的歷程之中。
‧「在實現之中」之意,即一切存在都在實現之中,因而無所謂完滿的、理想的狀態可言。
‧雖然懺悔是自我的一種行為,但它不屬於自我,而是自我順服的一種行為,和必須是絕對無的一種行為。
‧懺悔死而重生之後,並不表示罪過的絕對熄滅,正好相反,人對罪過的自我警覺,只會變得更深沈、更敏銳。重複顯示懺悔是一種動感的和難有完結的發展的歷程。
‧歷程由動感來承托,若動感永無休止,則歷程亦不會有止點。
‧耶穌背十字架「一步一步血滴滴地」,終致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而埋葬復活,展現神永生、永恆之真理的動感的歷程,隱喻的正是人們在人世間體現「十字人間、十架人生」之人間永生真理的歷程寫照。
‧終極主語(我)不斷的被更深廣的述語所包攝(我是人,人是動物,動物是生物,…)。終致於上達到終極述語神的場所、平台。讓萬物同根在神的平台上。
‧終極述語(神)不斷的限縮為更小類別的主語示現。終致於下達到終極主語人間的我。這讓萬物都擁有神的性質。
‧過去耶穌人格美的典範與未來極樂天國的永恆理境,都是歸結展現在吾人所存活著的現在,而被吾人在平常的世俗生活中所體現,以致於得到確信,從而以耶穌為榜樣,將之內化為「我的我不是我,而是耶穌在裡面的我」。
‧個體的我,不斷的被深廣的空間所包攝,終致於上達到終極的場所絕對無神的平台。絕對無的神,無邊無際的場所,不斷的由大而小的將空間個體加以包攝起來,終致於下達到個體的我。因此神是無所不在的與吾人同在著。也與萬有。
‧母親懷胎忍痛生出了吾人的身體,耶穌則是一步一步血滴滴地,承受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痛徹,將基督的特性,在吾人的內在生命中加以形成。
‧生命都有神、基督的性質、本質內在。將別人的心,都視為基督的心,就是平等心,平常心。
‧終極實在的神,所包攝、含蓋的實在體系(是名詞也是動詞),是動感的存在體系,是創造的體系。這是因為神是根源的創造者,因此其內在的萬有體系,自然也內在著創造性,而動感的共同在編織、創造神的旨意。
‧京都學派哲學家西田幾多郎以為「哲學家不可(應)揑造宗教」,因為宗教的事實非得透過宗教的經驗不可,非單純的思考「宗教是什麼?」就可獲得。宗教並非哲學性的思考物、創造物,祂是吾人自覺到自己的相對有限,而欲與絕對的無限合一,自我掏空聖靈充滿之下的體得。
‧祂是奇蹟、神蹟、靈蹟,是非尋常的事蹟。奇蹟之所以是奇蹟,正是在於其難以置信。只見奇蹟的外形(現像)未見奇蹟的內容(緣由、道理,一般都是事後才會漸漸解明),是實在的存在,是創造力的展現。
‧上帝神只有兒子,沒有孫子。人世間所謂的祖父、父親、兒子、孫子等,在天父神之前,一律都是兒子的存在,都是同列性的存在。都是同性質的擁有神的靈、基督的特性。
‧神格與人格的「絕對矛盾自己同一」以及父格與子格的「絕對矛盾自己同一」,四大位格複合化為一時(吾人自覺到自己是四大位格的複合體時),就是神人合一同在的純粹經驗狀態。
‧宗教追求的是意識最大、最深的統一,也就是與神與宇宙萬物合一的終極意識統一,是吾人意識的本質性、終極性要求。
‧宗教是吾人生的根本、生的目的,離不開吾人日常性的生活營運、歷程。
‧神是意識的終極源頭、平台、歸宿,是最大、最深的意識統一者,是無限、永恆、絕對無形的純粹經驗終極實在。
‧純粹經驗是唯一的實在、終極實在,是神絕對的愛(真善美的本質)瞬間包攝下的「純粹的感覺狀態」之經驗。
‧「純粹經驗」的概略印象Image之描述,森有正(旅居巴黎的法國文學與哲學的研究者)的「經驗與思想」一書裡的一篇「木木沐浴著陽光(陽光沐浴著木木)」之文章,對其在北海道支笏湖畔原生林裡散步的印象,有著如下的描述。
「不為人間所創的名稱及命題所干擾、介入,自然其物赤裸裸的進入到感覺裡的愉悅、舒暢,不,應該說是愉悅、舒暢之前的純粹狀態,愉悅舒暢是在純粹狀態之後,吾人才加以名之的」。
‧森有正將「經驗」視為是自己和他者之間相互關連、結合的問題而論之,這裡所謂的「經驗」,指涉的始終是吾人之言語未介入之前的「純粹的感覺狀態」之「經驗」。
‧自然(神)未有(用)其名,原身赤裸裸的(以其真善美之愛)滿溢著我之狀態,正是森有正所言的「經驗」之狀態,也是西田幾多郎所謂的「純粹經驗」之狀態,是我與他者(神)主客合一未分離(別)開來的狀態。
‧絕對的愛是生命力百分之百的發露,是身心靈的投入傾巢而出的竭盡狀態。是終極的創造力,是內在生命的流出、真實感情的流露,是引發他者百分之百之共感度的純粹經驗終極磁場、平台。是宗教、道德、生活、美術……等的極意、極境。
‧西田以為,經驗一事就是事實如實感知之意。純粹經驗指的就是這種思慮分別未升起、介入之前的「當下如實的經驗」之狀態。
‧看到某種顏色或聽到某種聲音的剎那,未意識到那是某種事物的作用而我感覺到,並加以判斷那是什麼的顏色、什麼的聲音之前的原初意識和經驗狀態,就是純粹經驗。是「未有主、未有客,知識和對象完全合一的狀態」。
‧各人認知自己的使命、熱愛自己的工作、盡自己的本份美時,也就是松、竹各自美時,就是主客合一、與神同在意識統一的終極實在純粹經驗之狀態。也就是極樂天國之狀態。
‧經驗裡,不只含蓋「知」而已,而且深含著「感情」與「意志」。西田以為吾人的「意識現象」是關連到感情和意志。而「實在」,也就是純粹經驗指的就是此時此刻主客未分開、知情意未分離,只是一獨立自主純全的活動狀態之謂。實在、純粹經驗的定義就是知情意三者合一。未分離之意。
‧主客分立的情況,是主觀的「我」看到了、觀察到了客觀的「他」而已,重點只是放在「知」的力點上,理解到自己和他者的關係罷了。
‧吾人在面對大自然樹木花草等的那一瞬間,並不是將之視為是知識的對象而見之,而是全然領受其真善美本質之滲透、滿身享受其愉悅舒暢之表情而感之,彼此關係是成立在「情意」上的。
‧西田以為「吾人的人世間是吾人的情意所組合串連起來的」。吾人的言詞用語,則是事後反省思惟「純粹經驗、實在」之時才產生的,因此已不再是「純粹」而是「抽象」矣!
‧語言用詞,所能傳達的始終只是「經驗」的一部份而已。例如「這水真冷、這茶真香」等之用語,並不能言盡親身享用者與東西事物「知情意合一」的完滿感受。終極實在純粹經驗,所謂的正是此一剎時言絕之境。
‧實在的真景,吾人唯應自得之,而非反省分析言語之。「置身其內,感同身受」,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西田幾多郎(1870-1945京都學派哲學創始者)以為「實在」這物,唯「自得」方能捕捉到。這和法國哲學家安里‧貝魯克森(1859~1941年)的「直觀」,不謀而合。
‧直觀(實在的真面目)並非是從東西事物之外捕捉之,而是置身沒入東西事物之內感受之。主客分立之後是屬「分析」,主客合一同身感受與東西事物知情意合一之動感及生之脈動的純粹狀態則是屬「直觀」。貝魯克森以為「直觀」就是「共感」(sympathie),而不是「翻譯」。
‧「置身其內,感同身受」就是「共感」、「直觀」,就是愛。神、耶穌就是置身吾人之內,與吾人同在同見同行,成為「我的我」,隨時隨地共感吾人一切的知情意,同喜同悲同苦同擔罪同懺海同審判同生同死,賜下、展現其永恆絕對的愛之實在。
‧真的直覺,是判斷之前的狀態。微風徐徐,徐徐是直覺的事實,沒有所謂風的言詞。事實是沒有主語也沒有客語的。徐徐是表情、生命力,當下感受是「實在」,事後言詞傳達形容已「抽象」。
‧聖靈滿溢之當下,是澆灌與湧流外與內兩相交會包攝的終極實在純粹經驗之狀態。
‧直觀是進入動態的、活生生的東西事物之中,感同身受,在其「動性」之中,把握其生命力、感情的靈動之實在。
‧西田在「美的本質」論文裡寫著「感情不僅是精神現象的一個面向而已,勿寧說是意識成立的根本要件」吾人的精神現象之所以異於物體現象,就是在於意味即實在。如果作用與作用之間有著內面的結合,那麼具體的感情就是其結合的狀態,而感情的真實內容就是其結合的內容。
‧「感情」是種種意識作用的「結合點」。各種意識作用都是因(靠)祂在發揮意識作用的機能。「知」也不例外,因為新的知的成立之根底裡是有著「新的感情內容發生著」。
‧純粹經驗是「主客分立」之前「知情意」合一的經驗。所有的意識現象,都具備「知情意」三個側面。在「意識的問題」以及「藝術和道德」裡,最根本的意識之相,就是「感情」。
‧西田以為超越論理範疇的吾人深層的人格之中,是存在著有如純藝術般,有著無限表現力的「豐富的先驗性感情之世界」。
‧感情的蘊釀發酵,高漲到轉身易位為意志力時,滿溢著巨大張力的感情,就會將感情自己在自己之外表現出來,將自己的像在自己之外形塑出來。而這種想像力創生出來的最典型之物,就是藝術作品。狂人與醉漢的幻影,性格是同樣的。
‧西田以為「感情」存在於所有精神現像的根底裡,本質上是一種具有將自己表現而出的動感的活動之存在。
‧藝術的究極狀態見諸於「主客合一」之中。藝術是「內在生命(感情)」的發露、表現、流出,是內心底裡動感的靈,飛躍而出成為表面化,示現出具體的形狀之表現、歷程。
‧吾人所謂的內在生命,非得視之為如同是深藏在火山底裡,而從火山口噴出的巨大的生命火焰不可。詩與歌就是此一生命的發露,此一火焰的光。
‧如果說哲學就是這種內在生命的知的自覺,那麼藝術就是內在生命,在發光的同瞬間,將光如其所如的凝固之、傳神之的表現。詩歌就是那一瞬間神來的絕句與神曲。
‧宗教是神內在於吾人生命內裡的事實之體驗。哲學是吾人內在生命的知的自覺。生命、生活、藝術是吾人內在生命(神)的發露、流出、表現。
‧全身心靈沒入本份美的行事作為中的境地,就是究極的藝術成立之境地。宗教懺悔是藝術,道德良心是藝術,美術、音樂創作是藝術,生活運營是藝術,……等,都是知情意合一的真善美之境界。都是神全智、全能、絕對愛包攝示現下的實在、現像。
‧究極的藝術之美,是一種愉悅喜樂的感覺,而這種美的愉悅是在「高潔無我的境界」中才能成立的,同時藝術也是一種解脫、超脫,因此和宗教有著同一的性格。內在生命躍動而出。
‧感情自身是擁有深深之內容的存在,是無法分析的,只能透過「與之共感、同動」而把握之。
‧所有的經驗、所有的實在,其自身都內在著發展的動力,而自己自發性的展開、發展著,都是創造性體系的存在。
‧所有的感覺,例如看的、聽的知覺作用以及所有種類的經驗,並不單單只是「受動性的作用」,且具有「主動性的作用」,而「無限的發展」著。
‧從終極創造者的神,到其創造、示現的萬物、萬有,都因神的創造性本質(神的靈、內在生命)的內在,因此都是創造性體系的存在。神是最大最深的體系,萬物、萬有的個體,則是神分化出來的分類、分流創造性體系。
‧藝術獨特的價值就是在於「生命的躍動」能夠直接且具體的表現為有形、有聲的形體、動作、表情、聲音等這點之上。而神更大更深更獨特的價值,就是道(包括藝術之道)成肉身,創造、示現出萬物、萬有,並且不斷不停的運行其中。
‧書道與音樂等是自由自在的生命韻律的體驗與發現。
‧宗教的意識,是潛隱在所有人之內心底裡的「吾人之生命的根本性事實」,是學問、道德、藝術之基點。
‧宗教心,非特殊的人所專有,人人皆有,不知這點,就很難說是哲學家(因為哲學的盡頭就是宗教)。這是西田的宗教理解之核心與特徵。
‧宗教意識追求的是最高生命本質的實現,也就是「神絕對的愛及耶穌所說的我就是真理、生命、道路」的抽象的、無限的、永恆久遠的本質。而其實現,始終必須透過現實的、具體的、有限的歷史世界、人世間的絕對愛的生命、道路、真理之實踐活動,來展現、來回歸,而被體證。
‧「道成肉身、死而復活」是絕對的超越者(神,法身,精神主體)與現實者(耶穌,應化之身、肉身)相互往返、赴歸、轉換的結合機制。這是非二元性(絕對的一元者,神)與二元性(神與耶穌、人間),通過人的活動(透過肉體與精神二元的緊張對峙與統合同一的分化與統一之無限循環的過程)而有一辯證(道成肉身是一否定,肉身赴死也是一否定,否定的否定成就了復活的肯定)的統一之體系形成(動感的過程)。
‧在情緒的內涵裡,過去的記憶、現在的感覺,以及表現的能動,三者非得是同一的存在不可。此一情境中,吾人是和潛隱於「現在的意識」之深深底裡,並且是超越於「現在」的先在性「深層意識之流」相接合著。
‧吾人自覺性意識之根底裡,潛隱著過去發生之事活生生的生命的「意識之流」,祂是觸發現在的感覺和過去的回憶,兩者直接結合的「生命之流」。
也是視覺和嗅覺等各種作用,彼此相結合在一起的場所、平台。也是吾人和他人的意識,可以直接接觸,融合的「我與他未分以前的自我」之場所、平台。
這種意識之流,就是「先驗性的感情」。
‧西田以為「內在的生命」,是和「先驗的感情」結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說「神的靈」永遠是吾人最先驗的感情之存在。即終極實在純粹經驗。
‧以「嗅到玫瑰香味的瞬間,幼時的情境就在記憶中酥醒過來」為例。喚醒幼時情境之記憶的並不是玫瑰的香味,而是我在香味中嗅出記憶的。對我而言,香味就是全部,玫瑰是後來才認知的,關鍵在於氣味當下的情緒感覺。而「先驗的感情」指的就是當時當下種下的此一「深層意識之流」。
‧同樣的「聖靈充滿」的瞬間引發的幼時的情境之記憶也是一樣,是外在活生生的生命與內在活生生的生命,主客合一飛躍性融合在一起的「純粹感覺」之記憶。靈動就是全部,外在的神以及內在的耶穌我的我,是後來才認知的。
神與世界與個人
‧吾人的生命外在著生,但也內在著死、內在著生。外在的生長年累月盡日「沈沒在愛慾的大海、迷惑在名利的大山」,以致心思意念行為「惡上是惡,似無止盡」。
‧直到軀體疲累敗壞、良心喪盡,終得面對難俟的病痛、可怕的死亡,同時對於自己徹底之惡的自覺與絕望,亦讓自己有著深不見底的闇暗,有著自己放棄的表明。
‧此一身心靈的竭盡之境,就是面對自己內在的死,永遠的死之境。而潛隱在吾人深深底裡的內在的生,就是在這一瞬間飛躍而出、明顯出來,讓吾人得以與活化、支撐自己之存在的絕對者接合上。
‧有限者與絕對無限者之間有著決定性的斷絕存在著,人永遠無法直接與上帝神接合上,中間必須有著中保、轉介、否定,才能接合上。耶穌釘十架死而復活的示現,就是在闡明此一過程。祂指明的是要吾人往個人的極限內在求(稀鬆平常的日常生活純粹經驗裡細究)。
‧因為吾人的自己之深深底裡,始終有著內在方向的無限超越者存在著,祂並不是吾人之外的他者之存在。
‧同時歷史世界的自己之廣大平台上,始終有著活在、行在、死在其上的吾人有限生命個體承繼的存在著,個體不是世界之外的他者之存在。
‧一般將神視為外在性的存在,而媚求、畏懼神(外壓性)之立場、態度,是一種相對立的利己型關係。
‧同樣的,吾人置身世界之外而認知、利用世界的想法、態度,也是一種相對立的利己壓榨型關係。
‧唯有覺悟、認知、確信神就是吾人自己的「真正的自己自身」之存在,才能打從自己內心底裡自發性的敬神,一切行出、行在、行入均依歸在神的愛、耶穌的人格美「綜體創造性體系」裡,行出「愛、慈悲、靈性、感情」相互交會、共感、包攝的「善的循環」。
‧同樣的唯有覺悟、認知、確信,吾人是歷史世界的「創造性要素」之存在,是歷史世界的一表現點、一焦點,吾人才能打從自己內心底裡關愛歷史世界,一切行出、行在、行入均依歸在歷史世界世代使命的「整體真善美的創造性體系」裡,而盡個人本份美的超小分支體系的創造性能量,經由松、竹、梅、個人等之各自美而形成歷史世界的整體美之「善的循環」。就這樣,神與世界與個人成為一體。